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(编号:2018-020)
时间:2018-01-17 来源: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荣春、张琴、张颖申请继承张炳利的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2018年2月 8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被继承人: 张炳利
不动产坐落: 黄金巷小区2#楼4单元1层411号
房屋用途: 住宅
房屋建筑面积:73.85㎡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建设大厦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538-6272986
公示单位:泰安市国土资源局
2018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