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利事项名称 | 提高土地容积率审批 |
事实依据 | 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》(国发[2011]15号“土地使用者要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、容积率等,必须依法报经市、县人民政府批准。对原划拨用地,因发生土地转让、出租或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,应依法实行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;对出让土地,凡改变土地用途、容积率的,应按规定补缴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 |
实施对象 | 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社会组织或公民 |
承办机构 | bet28365游戏 |
公开范围 | 社会公开 |
收费依据 | 出让金:按《泰安市国有土地出让规划和补缴土地出让金管理规定》计算缴纳。 |
前置条件 | 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提高容积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