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(泰国土资字〔2017〕126号)
时间:2017-05-31 来源:局办公室
某某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的建议》提案收悉,经认真研究,现答复如下:
自2016年9月19日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,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工作,积极与房管、林业、财政、地税等部门进行对接,对接收的土地、房屋和林权登记数据及时加以整合,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的系统数据,为群众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打好了基础。同时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加强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,优化简化中间环节,在头绪多、人员少、工作量大的情况下,采取有效措施,克服困难,加班加点,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开展,将不动产登记法定30个工作日的登记时限压缩为转移登记7个工作日、抵押和预告登记3个工作日、注销登记和司法查封当日办结。
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发现的原房屋登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,市国土资源局已组织人员进行了梳理。其中部分问题已根据我市实际进行了解决,对需要上级部门出政策解决的已形成了汇报材料,并提出了处理建议,相关材料已报省国土厅和市政府,争取市政府尽快出台相关处理意见,解决群众的切身问题。
2017年5月31日